社論
引發眾多質疑的法案
包偉鋒
1.
本期律師會簡報仍然以有組織犯罪為主題,而且所有跡象都顯示簡報將
在一項規範組織犯罪活動的法律通過的同時出版發行。
原先計劃組織一次“圓桌會議”討論上述法律的條款、但後來意料之外的情 況便立法會無法完成預定的議程、因此“討論會”要討論的法律,最終由六月 十日提交於立法會全體會議的法案文本所取代,是次“討論會”達致的最終結 論對澄清刑事政策若干大問題具有重大的價值。
2. 上述法案並不是一份純粹的學術文件或只 顧走形式的文件,因為包含了政治和立法方面的 責任。因此我們希望它能成為一個很好的論題, 而這一點並不取決於將要通過的法律內容,尤其 是目前正面臨立法政策改變,如果通過了修正條 款,那麼這企圖就會得逞......
當涉及原則時,言論在政治上也就沒有了正確 或錯誤的問題。雄辯亦不能脫離相應的語言環 境。
3. 奇怪的是就法案的一些基本問題同時出現 了廣範的消極意見,(也許以更婉轉的措詞來 說,是引起了保留意見)。全部的意見都歸結在 一個力圖遵守法律規定、遵守尊重權利、自由和 憲法保障的憲法原則的政府,不可以試圖通過一 項可能把社會變成一個猜疑的微觀世界的法律。
沒有必要複述過去發生的暴力事件和仇殺事件 的擔憂,澳門正在經歷劇烈動蕩的時期,形成了 巨大財富的源泉,某些財富是因鋌而走險攫取 的,就如賭博,便自然誘發勃勃的野心。但澳門 遠不是荷李活黑色電影的舞台,也不是像一些報 紙所描述的那樣,市民被黑社會嚇得要死,甚至 天一黑就足不出戶。
產生犯罪的中心已經確定,尚欠的是對此提出 有效的訴訟,將作惡者繩之以法。有“赤眉”或 沒有“赤眉”也都必須嚴格行事。
現行法律具備的訴訟機制是否已不合時宜?要修改法律 (儘管難以理解新近 的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指導思想出現的問題......),要改善手段使審訊時提出 的證據和確認更有效力。是否法律有空白點?確實有空白點,尤其缺乏實質性 法例,如禁止為非法獲取利潤的法例。
然而,本人確信法律並不是為警察制定的,法律是為社會而制定的。法律不 取代警察,也不取代刑事調查的效率。這是成功進行反有組織犯罪鬥爭的必然 之路。
4. 總而言之,現行法律體系的完善是有益的,接受這一點並不是件難事。但並沒有因此踐踏了我們體系的基本架構,如果不以原則和公民的權利作為代 價而行,那麼我們體系就會迅速走向強權專制,儘管這種強權專利是以假設。的制度化和合法性的名義而實施。